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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男子(刘某某) 利用“快手”直播平台编发侮辱女子的文字和语言被通辽市科左后旗检方批准逮捕。 据介绍,7月7日,女子吴某报警称:刘某某(男)将其照片、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编辑侮辱诽谤性文字和语言,在 “快手”平台上散播,严重损坏其名誉,影响其个人正常生活。接警后,科左后旗公安局侦查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7月5日23时54分许,刘某某因与吴某以往感情纠葛,对吴某怀恨在心,在“快手”私信吴某,让她关注刘某某在“快手”里发布的内容。经过警方调查,自7月7日开始刘某某将吴某照片、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编辑侮辱诽谤性文字和视频共制作成50余个快手作品,用蒙汉双语在“快手”平台上发布,严重损坏了受害人吴某名誉,对吴某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不仅如此,刘某某还在“快手”上对吴某进行恐吓。例如:“清明节那天我会让你成为最大的笑话……”“如果(吴某)不离开科左后旗我就让(吴某)生不如死,即使坐牢出来也要报复……”“你家的孩子现在还小,上学放学时多注意点现在车多……”另外,刘某某还在“快手”上对吴某的丈夫进行侮辱和语言挑衅。 由于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搬迁至呼和浩特市,办案民警经过大量摸排工作,于8月26日,前往呼和浩特市将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目前已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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