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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免费定向培养300名小学和幼儿教师 享受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减免补助,各县区落实编制和岗位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今年秋季起,我市将在川北幼专开展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计划招收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各50名。连续招收三届,共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各150名。
据悉,市属公费师范生将从中考考生中录取,需参加川北幼专组织的面试,学制五年,给予学费、住宿、生活费减免或补助。考生与县区教育部门、培养学校签订协议,无条件到商定的教学岗位工作不低于5年,否则将全额退还免缴的相关费用。
连续三届招收
市属公费师范生300名
1月22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川北幼专开展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请示》,我市将在川北幼专实施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开设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
从今年秋季起,招收初中毕业意愿从事教育工作的学生,学制五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计划每年招收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各50名。连续招收三届,共培养乡村小学教师150名、幼儿教师150名。免费定向培养教师实施范围为,我市四县三区被列入省免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农村学校,不含县区政府所在中心城镇的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区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县区教师队伍实际需求、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拟定。
享受学费住宿费等减免补助市属公费师范生从当年初中毕业参加中考的考生中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川北幼专组织的面试。
市属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中专三年,免学费,补助住宿费800元/年、生活费400元/月(4000元/年)。专科两年,补助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生活费600元/月(6000元/年)。市属公费师范生与其它专业学生同等享受学校奖学金政策。
签订协议
落实编制和岗位
市属公费师范生须与实施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培养学校三方签订协议,毕业后无条件到商议的乡村小学、幼儿园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低于5年。协议期内不得脱产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在职提升学历。各县区应为每位公费师范生落实教师编制和岗位。协议期内,若因工作需要,可在县区范围内的乡村小学、幼儿园之间流动,不得流动到其它系统。
若未按协议履约的,全额退还免缴的住宿、生活补助费和专科段学费,并按所享受的免补费用总额50%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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