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陆查看贴子全部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网站
×
根据2024年广元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即将开启,请家长们知悉以下事项。
一:学位申请时间
7月8日9:00至7月12日17:00
提示:申请不分先后,凡在学位申请开放期内均为有效,建议错峰错时提交申请,避免网络拥堵。
二:学位申请条件
(一)“随迁—持房产证”需同时提供
1.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2.法定监护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商品房备案合同),且其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随迁—持居住证”(含小产权房)需同时提供
1.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2.自2024年7月1日上溯3个月,申请人已在广元市利州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3.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任意一方在广元市城区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等有效材料。
三:相关批次说明
(一)关于“随迁—持房产证”批次
随迁子女的学位申请分为两个批次,“随迁—持房产证”批次录取优先于“随迁—持居住证”批次。该批次申请学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所属区域对应分配学位。符合条件的申请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未摇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若申请非房产对应区域学校的学位,将先审核通过再调配至房产对应学校。
提示:学位调配的前提是房产对应学校学位充足,如房产对应学校学位已不足,将直接予以“不录取”,家长可在7月底开放的“公办补录”批次中申请学位。
(二)关于“随迁—持居住证”批次
非市城区户籍且在市城区范围内无房的随迁子女,在该批次中按照居住证所属区域对应学校申请学位。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预警学校因学位严重不足,不开放该批次选项。
郑重提醒:凡在“随迁—持居住证”批次中申请学位的家长,将默认其在广元市城区内无房,默认放弃房产所对应学校的学位。如在“持居住证”批次中未取得学位,将不再受理其后续提供的房产证明。
(三)关于“市城区公办学校补录”批次
截至7月底,随迁子女录取信息发布后仍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关注“市城区公办学校补录”批次。
该批次开放学位申请时间为7月31日9:00—8月1日17:00,补录学校仅为截止7月底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补录对象仅为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该批次审核标准同前期一致,如有市城区户籍学生申报将直接调配至户籍所在地学校;持房产证的随迁子女,如房产所在地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按照房产地址对应学校安排入学,如房产所在地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将统筹安排;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将按照居住证明地址对应片区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如补录批次报名人数过多,资格审核时间将延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家长们持续关注“利州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
四:其他方面
(一)关于“择校”的审核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凡是“择校”申请学位的,将一律调配处理。前期未报、漏报、错报的户籍学生,请在“随迁-持房产证”批次补报,仍按照“户籍生”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二)“川教通”系统与学籍系统紧密关联
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自今年起,我区将全面落实“川教通”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协同统一,取消各初中学校的学籍注册权限,由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川教通”录取学生名单,结合秋季实际到校在班学生情况完成学籍注册、招录工作。凡未通过“川教通”报名、录取、报到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及招录,并严肃追究违规招生学校责任。
提示:有个别学校承诺让学生不进系统报名、下学期直接到校就读,属于典型违规招生行为,也是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由此造成孩子无学可上或无法注册学籍等情况,由违规学校及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郑重提醒: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招生季节家长的急切心理、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机动性等因素,宣称可以想办法帮助其进入所谓的“理想学校”就读,借机骗取钱财。请家长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招生骗局,切勿上当受骗。 |
上一篇: 芬兰总统称如果北京愿意,一通电话就可结束俄乌冲突,外交部:中国不是乌克兰危机...下一篇: 提醒!广元城区这些公办中小学学位“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