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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3月1日起,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启程运价由原5元(2公里)调整为一类车6元(1.5公里)、二类车5元(1.5公里),基本运价由原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并对返空费和夜间服务费进行了相应调整。
据测算实施调价后,乘客乘坐5公里以内里程,一类车将增加车费1.9—2.5元、二类车将增加0.9—1.5元。
一、收费标准及计价方式
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1月22日,七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送审稿)》。3月1日起,我市将对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作出调整:
起步价由原5元/车次(2公里)调整为一类车6元/车次(1.5公里)、二类车5元/车次(1.5公里)。
基本运价由原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返空费由原超出10公里以上里程加价0.5元/公里,调整为10公里以上的运费加收50%。
夜间服务费(22时至次日6时)加价标准由原起步价基础上加收0.5元/车次,调整为在起步价基础上加收1元/车次。等候费由原1.6元/5分钟调整为1.8元/5分钟。
调整原因 巡游车运价长期未调整 影响行业正常发展
根据市城区出租车成本监审结果显示,2010年市城区出租车每公里运行成本为1.52元,而2017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每公里运营成本为2.06元,较2010年核定成本增加35.5%。2010年调整价格后多年未作调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收入下降约30%,造成了驾驶员流失严重,影响了行业正常发展。 2018年12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市场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邀请了市城区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相关部门和市城区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代表共28名听证代表、5名旁听代表参加听证会。其中,27名听证代表陈述了观点和理由,并在发言笔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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