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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武汉判决首例“校园贷”引关注,涉案5人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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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03: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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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不久,外媒曾报道过中国高校的一个乱象——不少女大学生以裸照作为担保,用以换取高额利率的贷款。还不上钱的时候,这些内容就会被放到网上,甚至被售卖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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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被曝光还不是最糟糕的,部分借贷者甚至会要求无力还钱的女孩通过裸聊、陪睡等方式进行“肉偿”,而有些姑娘竟然对此欣然接受。

然而,有些媒体们大概不会想到,所谓的“裸贷”,只不过是暗中肆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的“校园贷”乱象中的一种而已。

据相关媒体报道,武汉惊现首例校园贷,去年底,武汉警方连续接到数起关于“校园贷”的报案。大学生小杨报案称,在“梦想分期”借贷公司借款4000元后,两个月内借款就变成了5万元债务。为了逼迫小杨还钱,借贷公司使用“软暴力”,甚至跑到小杨老家“泼油漆”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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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涉及受害大学生共有十余名。接警后,武汉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至今年8月,团伙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归案。经警方调查,2017年7月,以龚某和何某为首的团伙在未取得任何借贷资质的情况下注册公司,面向非武汉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开展非法“校园贷”。其中,龚某负责放款、收款;何某负责张贴广告和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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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明,团伙先是让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再通过哄骗、恐吓等方式让借款大学生缴纳手续费、逾期费。当贷款大学生表示无力还款的时候,团伙就向其介绍其他“校园贷”公司并迫使大学生“转贷”还款,并收取“转贷介绍费”。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龚某、何某等5人被分别判处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民警揭示“校园贷”的种种套路:以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强制收费;以虚假口头承诺签订“阴阳合同”欺诈;设置苛刻还款条件等障碍导致借款人违约;以贴身跟随,泼油漆,电话骚扰亲属等“软暴力”方式催收;借新还旧“过桥转单”垒高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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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广大师生主动抵制“校园贷”,发现可疑人员和相关线索及时报警。学校应加强校内管理,及时清除校内“校园贷”广告,定期开展防范宣传,严防学生被发展为小额贷公司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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